中小企业促进法征求意见即将结束 修改呼声不断,企业热情不足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为期一个月的中小足征求意见期即将结束,然而,企业求意情“已提意见数”才不过百条。促进

中小企业促进法征求意见即将结束 修改呼声不断,见即将结企业热情不足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王晓慧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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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业热参与度远远低于同期进行征求意见的其他草案。”12月6日,中小足参与了相关征求意见的企业求意情一位业内人士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促进在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今,法征现行法律的见即将结某些方面已经不适应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扶持政策不够具体,束修声操作性不强,特此进行修订。但是,企业对立法的热情并不高。

据记者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我国国家制定的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专门法律。

实施13年首次修改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国工商登记企业2185.82万户,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在工业中,中小企业占99.6%)。中小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社会就业、推动技术创新和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同时,多数中小企业产业层次较低、科技水平不高、抵御外部风险能力较弱。特别是近年来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生产成本上升、盈利水平下降等问题,生存与发展的压力不断加大。

就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十分重视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工作,2009年专门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2011年至2012年开展了中小企业促进法立法后评估工作,认为现行法律某些方面已经不适应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应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作出修改完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法制环境。

记者从上述业内人士处了解到,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至今的首次修改。

企业参与热情不足

近年来,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呼声不断,尤其是每年两会期间。

比如,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市工商联(总商会)主席、厦门恒兴集团董事长柯希平多年来均在呼吁此事,建议修改《中小企业促进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柯希平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中小企业发展,首先,没有规定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绝大部分发达国家都设立了管理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机构,而我国目前中小企业管理是“政出多门”,不仅增加了政策间协调的难度,难以发挥政策的功效,而且容易造成这些相互独立的管理机构政策上的局限性与片面性,难以顾全大局。其次,维护中小企业权益的制度设计方面存在不足,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受到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公平待遇时,没有赋予其基本的法律救济权利,使得中小企业在合法权益受损时,没有明确的法律途径获得救济。再次,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不够具体明确。如中小企业融资的具体措施、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等,都没有详细和具体的规定。

但是,对于大企业的呼吁,中小企业却缺乏热情。

记者在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看到,同在征求意见期的草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草案)》 的已提意见数为1146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数量为1701个,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草案) 》的数量只有93个。

“根据以往的经验来看,很多针对中小企业的立法‘看上去很美’,但在最终实施过程中总会遇到各种门槛,中小企业依然只能冷暖自知。所以,相关的立法也就不怎么关注了。”12月6日,北京雅视1000眼镜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郭进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立法对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的力度远远不够。

就此,上述业内人士表示,中小企业的此类感受非常普遍,同时建议将此促进的相关举措法直接聚焦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