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本报讯 (记者 詹妙蓉)近日,潮州为促进地方立法的市文民主化、公开化,明行充分了解民情、为促反映民意,进条见稿市文明办将《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在潮州文明网全文登出,例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求意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8日。公开

  据悉,征求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潮州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市文提升公民文明素养,明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促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进条见稿市文明办牵头多个部门,例征起草了《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生活、学习、旅游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参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文明行为规范,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条例(征求意见稿)》共六章四十五条,包括倡导与规范、管理与监督、保障与鼓励、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重点对公共场所、公共卫生、交通安全、城乡社区、旅游、医疗、学校、网络、家庭、经商、饲养宠物等方面的文明行为进行规范。

  目前《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已在潮州文明网全文登出。广大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2022年5月28日前,以网上留言、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进行反馈。关注“文明潮州”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信底部“征求意见”菜单,进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页面,即可进行网上留言;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zswmxwcjtl@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潮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字样;还可以将书面修改意见建议邮寄至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中段市委大楼二楼,邮政编码521000,联系电话0768-228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