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规范食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

25日,珠海市市场监管局向各食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关于规范食盐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市场食盐市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哄抬价格、监管价格串通涨价、部门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发出切实维护食盐市场价格平稳有序。规范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提醒经营者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珠海不得借机捏造、市场食盐市场散布涨价信息,监管价格哄抬价格,部门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发出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规范不得超出正常的提醒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相关商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珠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相关经营者在提醒告诫函发出后,应认真对照,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同时该局明确,目前珠海市食盐储备量充足,能够完全满足市民需求,呼吁市民按需理性购买食盐。市民若发现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可第一时间通过12345市民热线平台投诉举报。珠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投诉举报和有关社会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