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牛皮癣”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牛皮癣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关于广告告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开展营造我市整洁文明有序的专项整治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牛皮癣《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广告告现就市城区开展“牛皮癣”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开展本通告所称“牛皮癣”广告,专项整治是行动指在市城区的道路、大街小巷、牛皮癣居民小区(含建筑物墙面、关于广告告地面)、开展交通工具、专项整治电线杆、行动燃气设施、电力设施、树木和其它设施、物体上乱张贴、乱喷涂、乱刻写、乱悬挂、乱散发的各类开锁、清疏下水道、出租出售、行医、办证、集资等内容的广告或宣传品。

  二、已张贴、涂写、印盖、刻画、悬挂“牛皮癣”广告的,广告主应在2020年10月1日前自行彻底清理干净,否则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为强化源头管理,2020年10月1日起,城管、公安部门将在市城区范围内进行全面巡查,对乱张贴“牛皮癣”广告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对制假售假、涉黄涉毒、涉枪涉暴、非法行医等涉嫌违法的广告主,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四、各小区、楼栋业主、物业管理以及各责任单位应彻底清理所属区域的陈旧“牛皮癣”广告,并管控好新增“牛皮癣”广告。一旦发现有人现场张贴,应当及时向公安、城管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城管执法局:2393348)。

  五、各经营户、商户以及市民如需张贴广告、发布信息的,必须在社区(小区)设置的便民信息公示栏内有序张贴。

  特此通告。

  潮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