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划定高排放车辆限行区范围

  本报讯 (记者 袁晓金)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市划加大对高排放车辆等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的定高整治力度,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排放近日,车辆我市发布关于划定潮州市高排放车辆限行区范围的限行通告,从今年10月9日被纳入限行对象的区范机动车全天24小时禁止进入划定限制高排放车辆行驶区域。

  根据通知,市划限行对象为高排放车辆,定高即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或烟度值超过林格曼 I 级的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为凤东路(万泉湖高尔夫俱乐部)—潮州东大道(瓷都大道)—潮州大桥—南堤路—绿榕南路—绿榕西路—潮州大道—外环北路—银槐北路—新洋路—春荣路—金山大桥—北桥路—意东三路—凤东路(万泉湖高尔夫俱乐部)等道路及其连线所形成的车辆闭合区域。

  通知规定,限行限行对象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区范,由生态环境部门、市划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定高本通告实施后第一个月为限行措施过渡期,排放对过渡期内的违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过渡期届满后,限行对象违反交通禁令标志指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