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新个税法试行 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

摘要:8月31日,月日益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新个下收决定,这是税法试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修改后的入群个税法将于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0月1日新个税法试行 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8月31日,体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月日益更决定,这是新个下收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修改后的税法试行个税法将于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不过,入群为了让纳税人尽早享受减税红利,体获从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月日益更新个税法执行过渡政策,新个下收过渡期间,税法试行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入群工资、薪金所得,体获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

减税效果明显

在政策过渡期内,普通老百姓能获得哪些政策红利?

首先是月薪5000元(不考虑三险一金,以下同)以下者不用缴纳个税。

其次,在扣除“起征点”后,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按照3%的标准纳税;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按照10%的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210元的标准纳税;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按照按照20%的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1410元的标准纳税。按照新的税率,如果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万元,就需要按照45%的最高税率标准减去速算扣除数15160元纳税。

举个例子,假如某个纳税人的月工薪收入是15000元,按照现行税法计算,扣除“起征点”3500元,之后乘以25%的适用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1005元,每月需缴个税1870元;按照新税法计算,扣除5000元“起征点”,之后乘以对应的税率10%,减去速算扣除数210元,只需缴税790元,税负减轻58%。

对个体工商户来说,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按5000元/月的基本减除费用进行扣除,同时适用新的经营所得税率表。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和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其中应纳前三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和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应纳第四季度税额按照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和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的权重计算。

新税法试行后,节税效果明显。

不过,重头戏还在明年1月1日,新个税法正式实施的时候。

据税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新税法实行综合所得按年计税,新设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会让个税改革的效果更加明显。

“初步考虑对专项附加扣除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既要保障纳税人方便纳税,相关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又要体现政策公平,使广大纳税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减税的红利。”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对此表示。

据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刘丽坚介绍,专项附加扣除大概有3个方向。纳税人只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就能享受扣除;个人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单位,每个月发放工资、代扣个税时,单位就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如果预扣预缴环节没有享受到或者没有享受到位的,第二年办理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申请退税。

“此次个税改革力度很大。”一位基层税务部门人士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受惠人群广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数据测算,2017年我国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支出约为每月3900元,按照近三年城镇居民消费支出年均增长率推算,2018年人均负担消费支出约为每月42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确定为每月5000元,不仅覆盖了人均消费支出,而且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

减税之后,广大纳税人都能够不同程度的享受到减税红利,特别是中等以下收入群体获益更大。

据了解,本次税改最大的亮点是实现了从分类税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的转变。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按年计税,解决了分类征税方式下不同所得项目征税不尽平衡的问题,更好地兼顾纳税人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体现税收量能负担原则。

同时,新设的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可在申报纳税时予以税前扣除,切实降低税负,有利于推动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