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积金实施“认房不认贷”,广州公积金政策在研究中

9月13日12时27分,中山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公积广州公积通知》,其中明确“如果职工家庭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金实金政究中且名下无中山房产,认贷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策研可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中山也即“认房不认贷”。公积广州公积

今年8月以来,金实金政究中广东多地发布“认房不认贷”政策。认贷但此前不少人反映,策研由于住房公积金领域仍未配套出台“认房不认贷”政策,中山导致选择组合贷购房时无法享受“认房不认贷”,公积广州公积只有纯商贷时可以享受。金实金政究中

据记者了解,认贷中山是策研大湾区目前首个出台公积金“认房不认贷”的城市,广州等地暂未落地。

以广州为例,截至13日13时30分,记者致电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仍未出台公积金“认房不认贷”相关政策,还在研究中。

记者也从多位地产中介处验证了这一情况,在广州宣布“认房不认贷”后,由于公积金配套政策未出台,如需使用公积金贷款,仍执行此前的“认房认贷”政策,即有贷款记录就算二套房,结清了是四成首付,未结清是七成首付,同时执行二套利率3.575%(公积金贷款首套利率为3.1%)。

当前,对于广州等地较多刚需和换房需求群体,组合贷是购房首选,因此在此前有过贷款记录(已结清)的情况下,采用组合贷购房需付四成首付,执行3.575%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