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两部门明确了

  南方网讯(记者/李婷)记者获悉,何做好经为充分发挥经营性物业贷款作用,营性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物业1月24日,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管理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两部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细化了商业银行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管理口径、门明期限、何做好经额度、营性用途等要求,物业明确2024年底前,贷款对规范经营、管理发展前景良好的两部房地产开发企业,全国性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门明商业可持续基础上,何做好经除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与物业本身相关的经营性资金需求、置换建设购置物业形成的贷款和股东借款等外,还可发放经营性物业贷款用于偿还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集团控股公司(含并表子公司)存量房地产领域的相关贷款和公开市场债券。

  《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严格开展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科学区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集团控股公司风险,承贷物业有共同产权人或第三方权利人的,贷款前应取得其书面同意。

  《通知》明确,商业银行应加强贷款投放后的管理,严防贷款被挪用;及时对物业经营及价值情况开展跟踪评估,严密监测借款人及集团公司经营、财务、信用、担保、融资变化等重要信息,全面掌握各种影响贷款安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针对性的风险缓释和保全措施。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表示,将指导商业银行抓紧落实《通知》要求,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性物业贷款业务,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